行唐法院:第六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第四
今年7月份,在市综治办、市统计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第六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行唐县人民法院群众满意度在全市法院排位第四名。
行唐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慎重对待此次调查测评结果,用辩证的思维对待成绩和不足,严格对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对照先进单位经验做法,沉下心来,冷静反思,认真总结自己的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
一、以公开促公正
当前,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需求越来越多,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盼越来越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度越来越密切。为此,行唐县法院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提高庭审网络直播数量。今年上半年,各类案件信息同步公开,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100%,电子卷宗制作率100%,公开裁判文书227件,庭审直播104件,公开执行失信231条,开庭公告220件,身份证录入率73.55%。较好地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完成了司法公开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案件的公平公正,对案件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的提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二、以公开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案件质量提高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是行唐县法院近年来始终坚持的工作目标,此目标不但常说常讲,并且要求每名审判人员都要铭记于心,落实在工作之中。随着司法公开各个环节的深入推进,每名审判人员已经意识到:司法公开的各个环节对审判人员都是压力与鞭策,又是鼓舞和动力,不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必须以实际效果落实以公开促审判质量的提高,才是对“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以公开倒逼案件质量的提高”的真正意义上的落实。
近年来,行唐县法院通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人大汇报工作成为常态。今年以来,5月份向人大主任会议汇报了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 6月份我院5名法官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履职报告;每个庭室每月与人大代表联络一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律师法律工作者座谈会各一次;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邀请10名人大代表对法院28名法官的庭审情况进行了考核;“行唐法院与人大互动效果显著”一文,被“公民与法治”和全国人大2014年度年鉴采用。通过一系列司法公开宣传活动的开展,在法院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升。
三、以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加强法院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行司法公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全力推进平安行唐建设,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利的司法保障。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16件(含旧存181件),同比去年上升38.47%;审(执)结1784件,结案率66.15%,同比去年下降8.2%;无超审限案件,省市交办信访案件3件,信访投诉率为0.1%,同比去年下降0.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9%,同比去年上升0.9%,案件质量逐年提升。
案件质量显著提高,一审服判率就会不断提升,信访投诉率自然会逐渐下降,就是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有机结合,就是对信访案件从源头的预防,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满意率自然会提升,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会会自然提高。
四、成绩只能说明过去
该院党组面对调查结果,冷静沉思,认真研究,以辨证的观点看问题,名次只能展示一时,内涵质量还有相当差距,此次其中满意度测评为“73.68%”!比先进单位还差3、4个百分点,距100%相差更远,特别是在执法公正性、工作效率、特权作风、廉洁自律和服务态度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自我解剖,分析原因,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结案率低,上诉案件上升,发改率上升等问题;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六难三案”的残余仍在个别工作人员身上体现;个别干警思想懒惰,作风疲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动力不足;在司法公开方面,部分硬件设备急需改进和升级,案多人少,干警老化,各项公开技术不熟练等因素,严重影响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影响着法院的公信力。
该院党组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贯彻落实6月29日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和7月21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要求,以及石家庄市中院8月28日会议精神,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对影响法院公信力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针对调查结果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进行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加大改进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以此推进法院工作上台阶,紧紧围绕“省会法院要在全省法院做排头兵,在全国法院有位置”目标要求而努力工作。
行唐县法院政治处 范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