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就地召开座谈会。
行唐法院:特邀人大代表旁听一起特殊交通事故案
2015年10月10日上午,行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特邀五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对案件进行了座谈。
2015年6月2日4时54分许,本县米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载其妻刘某沿县城向贾庄方向由南向北行驶至余底小学南侧时,撞在路西边一家院落南墙,造成米某、刘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驾驶员米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事故发生,给米、刘两家带来巨大损失。米某及刘某的继承人以公共道路妨害通行损害责任赔偿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起诉,诉墙主、行唐县交通运输部门及乡政府(乡级道路)赔偿其经济损失。
县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因此案法律关系复杂,情况特殊,人民法院特邀请五名人大代表参加了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庭审法官与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代表们对法院司法公开的做法表示赞同,并根据参加庭审的情况发表了不同意见。此案将在进一步的研究后,择日宣判。
行唐县人民法院 范吉英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