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16位农民工,辛苦多半年的工资被包工头挪为他用,经诉前调解,由行唐县“老康调解室”成功调解,2017年1月9日,29189.63元送到了工人手中。
2016年开春以来,行唐县张某,组织本村及周边有技术特长的村民,为村民们盖房修屋,每项工程都不大,工程的人工费用(工人工资)基本上一宗活一结账,都由包工头张某负责商谈、掌控和发放。到秋末停工后,还拖欠16位工人工资29189.63元。当工人们向张某要工钱时,张某开始说:“再等等,有几宗还没要回来。”以后工人们多次向张某讨要,张某总是如此说法,再后来张某就避而不见,无奈工人们只好欲将张某告上法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感到虽是涉及民生案件,但标的额不太大,况且工人们多与张某是同村同乡,明年还有可能一起干活,为了化解矛盾,帮工人们追回工资的目的,诉讼服务中心将此案移交给了“老康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老康调解室”接此案后,马上行动起来,几次打电话找张某,张某开始表现还可以,接接电话,以“忙”为推脱说辞迟迟不到,后来干脆电话也不接了。调解室的康连贵、刘秋生两位七十来岁的老同志,冒着严寒雾霾骑自行车二十多里,找到张某家中,耐心等待两个多小时,张某才露面。说明来意后,张某先是诉苦:“欠乡亲们的工钱是真的,可是目前我也拿不出来。”经讲理说法做其工作,张某说出真情:他也是受害者,他把个人的工资存到某个“信用社”了,该社已经涉及违规社散人去,所存款项不知向谁讨要,因此,欠工人工资一直发放不了。得知此情况后,两位老同志向他说明:一码归一码,你拿大伙的钱存入不正规储蓄点,就是你的不对,欠乡亲们的钱应当给大家;他人欠你的,你应向他人追要,你也可以求助法律起诉他。眼下,年关将近,乡亲们一年的辛苦和指望,你不能不管不顾。一番劝说,一番讲理,一番动情。两位老同志执着和耐心打动了张某,最终张某答应先给乡亲的钱。调解成功!两位老同志辛苦没有白费,疲惫脸上略带欣慰的返回了县城调解室。
(行唐县法院 范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