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人大代表旁听一起行贿案
2018年3月23日上午,来自不同岗位的五位人大代表,在行唐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了一起行贿案的审理。
按照行唐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2018年3月份旁听县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经过随机抽取,由该院副院长张建芳23日要审理的一起行贿案被选中。
23日上午,五位人大代表如期来到第一审判庭,坐在了旁听席上,庭审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全场起立,由两名陪审员和一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庭审人员步入审判台前,审判长(该院副院长张建芳)宣布开庭,被告人被两名法警带到法庭,庭审开始。
经法庭调查:被告人赵某,在2016年3、4月间,为达到办理执照之目的,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先后给予某工作人员(另案处理)45000元。公诉人并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其触犯了法律,犯有行贿罪,表示认罪伏法,但在最后陈述中,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庭审工作结束,经合议庭合议,暂时休庭,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