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人大常委会对五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
行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6月28日召开
按照行唐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的工作安排,2018年6月28日,在行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对该县法院的五名法官进行履职评议。出席会议的除县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外、法检公主要领导及其部分干警、以及县直机关的部分领导列席参加。
主持人宣布大会议程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华树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利宣布了本次履职评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而后,五名法官依次上台,将自己近三年来的履职工作情况向大会作了报告。
五名参加履职评议的法官
每名法官述职完毕后,与会人员将要提问的问题写在答题卡上,现场提交给主持人,经梳理汇总后,由主持人向述职法官提问二---三个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问题,法官现场回答,答题完毕后,再逐一向下进行。
法、检、公部分干警及县直机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张慧娟代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向大会作了关于此次履职评议的工作报告:县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通过抽查案卷、走访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审阅被评议法官履职报告及履职情况呈报表等方式,对县法院孙辉等五名法官2015年度至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一是通过抽查的33件案卷,与去年评议审阅卷宗发现的问题相比,问题方面减少了8.39个百分点,说明法院在卷宗归档管理方面加大了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根据社会调查问卷反映的情况,履职评议工作小组认为:孙辉等五名法官,今后应在提高司法能力及办理案件的效率,加强司法便民、庭审纪律建设及司法效率、司法礼仪养成等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三是孙辉等五名法官的履职报告内容全面,客观实在,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引用数据准确,对存在问题分析到位,报告符合履职评议要求。最后对参加履职评议的法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客观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
会议现场
经过最后的民主测评,现场发出测评票108张,收回有效票108张,五位履职法官的优秀率最高为89.1%,最低为85.1%。其他均为称职,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