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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的《刑诉法》行唐法院审理首起速裁程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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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吉英  发布时间:2018-11-21 16:22:36 打印 字号: | |

落实新的《刑诉法》行唐审理首起速裁程序案

1120日,行唐县人民对一起公诉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行唐县人民法院速裁程序审理的首期案例。

庭审之中 

由县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本县徐某某故意伤害案后,经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徐某某能够如实地供述了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经审查,此案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条件办案人员随即与公诉机关沟通,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最后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并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此案审理结束。该案从宣布开庭到当庭宣判共计用时15分钟,充分体现了速栽程序的效率优势。

当庭宣判 

此案的审理,体现了修改后刑诉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办案程序具有实实在在的制度优越性,节约了法庭开庭审理的程序和时间,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办案效果实现共赢,办案质量更有保障。

                           行唐法院 范吉英

来源:行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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