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行唐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03 10:14:4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行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另,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石家庄市中院均已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望广大群众周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全面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javascript:)、“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及服务热线人民群众如需咨询查询、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请拨打0311-8299148582695909;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网上阅卷、网上调解或庭审等请联系办案法官

三、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将诉讼材料直接邮寄至我院,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邮寄诉讼材料”等字样。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衡阳大街159号,收件人:行唐县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050600,联系电话:0311-82695909。

四、在不超法定期限的前提下,暂缓办理再审申请(申诉)和申请现场勘验、调取证据以及复制卷宗等诉讼事务。广大群众的涉诉信访诉求可以通过信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以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等形式提出,我们将安排专人按照程序及时回复和解决。

五、疫情防控期间,若法官安排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因紧急情况或特殊原因,确需到我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带好身份证、传票等法律文书作为通行证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我院做好防疫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自觉接受登记、劝返,先行到医疗机构就医。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措施给广大群众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行唐县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二月二日 

 

                                                

 


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第一步:打开河北电子法院

当事人可输入以下网址访问河北电子法院:

http://hbdzfy.gov.cn


第二步:注册和登录

    直接点击,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可。

若当事人没有河北电子法院账号的,可以直接点击登录下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

 


第三步:创建网上立案

    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的网上立案——创建网上立案。

 

     1、选择类别

    目前,电子法院支持民事一审、行政一审、行政非诉执行、普通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申请。各类案件的网上立案流程相同,下面以民事一审为例介绍网上立案的流程:

在打开的页面中,案件类型、申请类别、申请人,点击“下一步”:


    2、填写立案信息

    认真阅读网上立案须知,阅读完成之后,勾选“我已同意使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然后点击“进入网上立案”:




    录入原告信息,带红色*号的信息为必填项,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录入被告姓名、性别、地址等关键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录入证据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录入完成后,点击“确认并下一步”

    第四步:上传诉讼材料

    1、点击上传诉状、选择上传材料,将诉状的扫描件或诉状的清晰照片,进行上传(诉状电子版图片先导入到电脑内再进行上传,诉状原件需原告本人签字及按手印);

    2、上传当事人身份证明,按上面步骤将原告本人身份证正面及反面图片进行上传;

    3、上传证据,亦将证据原件图片进行上传;

    4、在线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并下一步










    诉讼材料还可以通过手机上传,点击“手机扫码上传”,使用微信扫码二维码,进行拍照上传,务必保证上传材料的清晰度。


    第五步:提交

     预览您之前提交的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有问题可以点击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即网上申请立案成功,等待管辖法院进行审核,如你提交材料无误,符合立案条件,管辖法院将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短信通知您,进入下一步诉讼流程。



责任编辑: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