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龙、靳某田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一案。这是行唐法院首次审理涉黑性质案件,行唐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办有关人员及被告人亲属代表参加了旁听。
该案社会关注度较高,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行唐法院提前谋划,专门成立了1个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具体工作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周密部署,制定了完备的工作预案和实施方案,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和扫黑除恶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此次庭审,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行唐法院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为防范疫情风险,减少人员聚集,行唐法院采取分批次模式合理、有序开展庭审,所有被告人均全程穿戴医用级别防护装备,旁听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同时持有身份证、“绿色健康码”安检入场。由于案情复杂,庭审预计需要四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