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行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议题之一是听取行唐县人民法院法官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述职评议。
会上,五名法官结合自己2017年至2019年工作情况,按照《行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要求,重点围绕政治与业务学习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司法公开与规范司法行为情况、遵纪守法、奖惩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方面作了履职报告,参会人员对被评议法官个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询问、审议,各法官现场作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小组早在5月份就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评查被评议法官2017年至2019年的办案卷宗、走访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等。会上,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对五名法官的履职情况作了评议报告,评议报告客观真实,数字详实,逐人逐案进行了讲评,优点定位准确,意见中肯到位,并对法官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此次履职评议,五名法官不仅报告了自己的履职情况,也反映了行唐法院整体法官队伍的工作情况,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也是对法院工作的督导和促进,行唐法院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改革创新、奋发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