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技巧和方法,最大限度的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10月13日,我县召开“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培训会。参加会议的有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尹敬田、县政法委副书记柳进良、县法院专委杜军平、县司法局副局长李华以及行唐县各乡镇“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主任、各专业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共计50余人。
会上,城区调委会主任刘金良针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档案规范工作进行了培训,要严格按照调解案件流程制作调解卷宗,调解过程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调解的各类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尹敬田就《民法典》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他指出,民法典覆盖每个人从生老病死到吃喝拉撒的全部生活,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结合实际案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具体内容,重点强调了民法典的修改亮点,从人格权、婚姻家庭等方面进行了精准深刻的分析和解读,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了工作和生活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尹院长的讲解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法规知识,拓宽了调解工作思路。
最后,县政法委副书记柳进良对人民调解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遵循人民调解与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的结合;二要规范调解行为,规范调解档案、规范调解员的工作;三要爱护调解员的称号,用心用情做好调解工作。
此次培训既有理论知识的学习,又有业务实践的探讨与交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水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