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行唐县人民法院《民法典》法官助理小课堂第三课开讲,法官助理郭丽浓为全体干警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相关内容。
法官助理郭丽浓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讲解:
第一,《民法典》总则编VS《民法通则》。实质修改:增加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内容;形式修改:列明三十个法律条文个别字、词和标点符号的修改。
第二,我国现行监护制度。从案由、实体和程序三方面入手,表明我国已确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护为补充,以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
通过逐条逐句的分析,干警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的修改内容和我国现行监护制度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此次课程使干警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对以后的审判实践大有裨益。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贯彻落实民法典,可主动服务新时代,可践行司法为民,可加快推进审判。接下来,行唐法院全体干警定多学习、多钻研、多实践,切实实施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