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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官助理小课堂—物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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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02 10:26:28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行唐县人民法院《民法典》法官助理小课堂第四课开讲。法官助理张冠楠带大家共同学习了物权编的主要内容。

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共有5个分编,20章,258条。《民法典》物权编在原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本次课分为两个部分来讲解。

第一部分介绍了物权编5个分编内容概况:

通则分编规定了物权制度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等物权基本原则,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护制度;

所有权分编规定了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所有权基本制度;

用益物权分编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分编对担保物权作了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含义、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等共同规则,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具体规则;

占有分编对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作了规定。

第二部分对物权编亮点条文进行了解读:

居住权首次入典成为了本届课堂的重点。物权编用了6个条文从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的设立最后到居住权的消灭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让我们认识到了居住权的全貌。

作为一种从无到有的尝试,居住权为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好多问题提供了对策,比如作为一种物权,居住权可以对抗以租赁、借用等债权性质的住宅使用方式;老人也可以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保证自己安享晚年;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夫妻双方离婚后也可以为无住房一方设立居住权,从而缓和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紧张关系。

此外,该部分还对加强物权平等保护、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经营权的物权化等亮点进行了简单概括。

 
来源:行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