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3月24日,行唐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部署预案,天不亮就赶赴执行现场,集中对平时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此次行动由执行局副局长颜曙光带队,16名干警分4辆警车,按照既定路线奔赴执行现场。
盖某诉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审判时双方和解后调解结案,但张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进入执行阶段,张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且长期不在家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张某联系,张某一直与执行法官“躲猫猫”。今日第一站即前往解家庄村张某家中,执行干警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后其家人开门后表示其与张某早已离婚,且张某早已不在家中居住。执行干警依法对该住所进行搜查,在一个小屋内发现了张某,随即依法将张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7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张某当天履行案款30000元,并保证其余案款在两个月内履行完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西留营村一起拖欠工资案件被执行人焦某家中,焦某未在家,家属表示对焦某情况一概不知。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释法明理,焦某妻子当即拨通了焦某的电话,配合执行干警对焦某做工作,焦某表示从外地回来后第一时间到法院商讨案件的解决方案。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守纪律,依法强制执行、规范执行,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确保了公开公正;对于未被寻到的被执行人,或张贴传票、执行通知书,或耐心向家人释法,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此次行动,共到达7个村共8个执行现场,依法拘传被执行人4人,搜查2户。执行案款到位35000元,和解2件,执行完毕1件,另有多起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接下来,行唐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将胜诉判决变为到手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