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行唐法院开展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项行动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4-22 15:06:54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响应市中院的安排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4月21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涉营商环境案件为主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6:30,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勇进行动员并宣布活动开始。按照既定方案,此次行动由执行局局长李红伟任总指挥,共出动警车4辆,干警15人,分成两个行动小组展开行动。执行干警们不惧风雨,坚定前行。

刘某申请执行薛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后,其并未在家,办案人与其家属耐心解释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其家属主动联系薛某。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工作,薛某于今日上午主动联系我院,与申请人刘某在我院现场交付现金共计15万元。

上滋洋村被执行人王某,办案人去其家中及其经营的个体场所多达8次,均未找到被执行人。今日突击,被执行人在家且发现被执行人的小型汽车一辆,经过查询,该车辆系被执行人实际占有使用,但不在被执行人名下。后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王某于今日下午履行案款5000元。

此次行动,我院两个行动小组共奔赴了9个执行现场,依法拘传被执行人3人,依法搜查3户,执结案件1件,部分履行4件,扣押小型汽车1辆,执行到位共计17.25万元。此次行动彰显了我院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及对商业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视与保护。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梳理,细化执行流程,加大执行力度,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坚定迈进。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