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高雅菲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受理法院:行唐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4年4月28日
受理事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基本情况:罪犯高雅菲,曾用名高妞,女,1991年6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326xxxxxxxxxxxx,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十八盘乡刘坡村4组。
事实与理由:2024年3月29日本院作出(2024)冀0125刑初315号刑事判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罪犯高雅菲有期徒刑三年。判决生效后,罪犯高雅菲于2024年4月15日产下一子,因处于哺乳期,向我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本院经初审后认为,罪犯高雅菲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于2024年4月28日立案,现将罪犯高雅菲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公示期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反映:
联系人:赵海峰
联系电话:0311-82695989
通讯地址:河北省行唐县衡阳大街159号
2024年4月29日